洪雅县中医医院建筑外墙维修项目
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中医医院建筑外墙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HZYYC-202546-FW
三、项目内容:对我院建筑物外墙进行维修服务(服务内容见附件一)
四、项目预算:按实结算
五、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8、根据本项目提出特殊条件:
(1)供应商资质需具备建筑专业承包资质或外墙维修相关专项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无不良行业记录。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完整合规的经营与安全资质证明文件。
(2)维修人员资质:参与本次高空作业的所有维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高空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具备相应的外墙维修实操经验。公司需对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医院提供人员资质清单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六、提供真实齐全的比选文件一份(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鲜章,并请按照下面的顺序装订):
1. 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司印章)。
2. 目录(标记页码)。
3. 营业执照(经有效年检,副本复印件)、税务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经有效年检,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有效年检,副本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需提供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或6个月工资流水或社保缴纳证明)。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函及相关资质证明)。
6. 报价单(详见附件二)。
七、其他说明
1. 根据要求及自身实际,用A4纸编制,严格按上述第六条的装订顺序编制比选文件。
2. 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公司鲜章。
3. 提供的所有资料须保证字体清晰可见,若资料模糊不可读,视为无效。
八、方案递交及比选时间
1. 整体方案需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邮寄。
2. 邮寄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中医医院信息科(洪雅县止戈
镇中心东路18号)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8日17:00前(以邮寄时间为准)
比选时间:2024年1月9日1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科长,联系电话:028-30687158
洪雅县中医医院
2025年12月26日